教务处教学通知
教务[2011] 27号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任选课的选课安排通知 各学院、思想政治理论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任选课选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 . 选课对象: 2008、2009、2010级本科各专业学生 ㈡. 选课原则:学生报名以自愿为原则, 结合兴趣并按自身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尽量选择跨学科的课程,如文经类应选理工类,理工类应选文经类。凡与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不得选修、已经选过的课程不能重复选课,否则成绩无效。学院各级领导要切实做好学生选课指导。 ㈢. 选课课程及简介:详见网上系统的选课通知。选课操作请登录系统查看【帮助文件】的《学生操作手册》,人才培养计划内容详见【信息查询】的【教学执行计划查询】。 ㈣. 选课时间及地点:本次选课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100.fosu.edu.cn 其他时间选课系统处于关闭状态,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补选手续,请抓紧时间网上选课。
㈤.注意事项: 1. 2009级之前的本科生应跨专业修满全校任选课8学分(2010级之后的学生需修满4学分,大二才开始参加选课)达到毕业要求。学生可以自由选择选课的学期,不一定每个学期都参与选课,但每学期只可以填报1个课程,为确保按时毕业,学生应提前在第2学期至第7学期修满全校任选课学分。 2. 选课前应完成本学期教学评价,选课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选择系统闲时选课速度更快。选课不能代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3. 选课名单及上课时间地点于20周网上公布,届时可通过系统直接查询。名单公布后便不再更改,学期末的考试名单按照网上报名名单生成,任课教师不能私自添加学生,对于先上课后报名的学生,成绩无效。校选课不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只能重新选课。 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学生班级。 ㈥.选课流程:见附图。
本通知电子文档己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100.fosu.edu.cn/)上公布,欢迎查阅。本通知一切解析权归属教务处所有。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
注意:
1.候选课程、课程简介、大纲等信息,请登录系统后在“全校任选课网上选课”有关页面查看!选课前请认真阅读通知,了解选课操作步骤后才进行选课。
2.本学期供选的实验课程为1学分,16学时;其他理论课程为2学分,32学时;一个学期只能选修其中一门理论或者实验课程。
3.毕业审核的全校任选课学分要求,请参考我校学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