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学通知

教务[2011] 27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任选课的选课安排通知

各学院、思想政治理论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任选课选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选课对象: 200820092010级本科各专业学生

. 选课原则:学生报名以自愿为原则, 结合兴趣并按自身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尽量选择跨学科的课程如文经类应选理工类,理工类应选文经类。凡与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不得选修、已经选过的课程不能重复选课,否则成绩无效学院各级领导要切实做好学生选课指导。

. 选课课程及简介:详见网上系统的选课通知。选课操作请登录系统查看【帮助文件】的《学生操作手册》,人才培养计划内容详见【信息查询】的【教学执行计划查询】。

. 选课时间及地点:本次选课统一通过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100.fosu.edu.cn 其他时间选课系统处于关闭状态,不再接收任何形式的补选手续请抓紧时间网上选课。

选课阶段

选课时间

注意事项

初选

1223日~26

选课时应记下“选课课号”;

报名确认

1229

1.教务科在网上系统首页公布需改选的课程(一般小于30人不开课);

2.学生登录系统凭“选课课号”确认自己初选选课信息是否成功,成功报选的信息将保留于选课页面上,暂不开课的名单将被系统自动清空;

补选

1229日~118

需补选的学生可根据提供补选的课程,重新补选其他课程;

二次补选

下学期开课前第一周

最后的补选机会,开课后结束所有选课工作,选课名单不再变动。

.注意事项:

1. 2009级之前的本科生应跨专业修满全校任选课8学分(2010级之后的学生需修满4学分,大二才开始参加选课)达到毕业要求。学生可以自由选择选课的学期,不一定每个学期都参与选课,但每学期只可以填报1个课程,为确保按时毕业,学生应提前在2学期至第7学期修满全校任选课学分。

2. 选课前应完成本学期教学评价,选课期间系统24小时开放,选择系统闲时选课速度更快。选课不能代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3. 选课名单及上课时间地点20周网上公布,届时可通过系统直接查询。名单公布后便不再更改,学期末的考试名单按照网上报名名单生成,任课教师不能私自添加学生,对于先上课后报名的学生,成绩无效。校选课不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只能重新选课。

请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学生班级。

.选课流程:见附图。

本通知电子文档己在教务管理系统(http://100.fosu.edu.cn/)上公布,欢迎查阅。本通知一切解析权归属教务处所有。

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注意:

1.候选课程、课程简介、大纲等信息,请登录系统后在“全校任选课网上选课”有关页面查看!选课前请认真阅读通知,了解选课操作步骤后才进行选课。

2.本学期供选的实验课程为1学分,16学时;其他理论课程为2学分,32学时;一个学期只能选修其中一门理论或者实验课程。

3.毕业审核的全校任选课学分要求,请参考我校学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